非标电动四轮车不让生产,于是商家便把车壳、电池、电机拆开卖,把“组装”这道工序留给消费者自己。但这些零部件从设计之初就不是为了维修替换,而是为拼凑出一辆完整的、可上路的四轮车。整个过程形式上似乎“合规”,因为单独销售一个车壳、一个电机,确实不算违法。但问题在于,当所有部件组合起来,指向的唯一用途就是拼装出一辆违规车辆时,监管部门还能对这条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“各管一段”吗?
“手搓汽车”乱象暴露出了监管环节的漏洞。依据相关法规,非标电动四轮车禁止公开陈列展示,但对私下生产、零配件流通的监管却存在薄弱环节。部分地区对无资质生产作坊排查不彻底,对零配件商户的销售行为缺乏常态化监管,导致“明禁暗售”;线上平台虽明令禁止违规车辆售卖,但一些商家通过隐晦宣传、私下交易等方式规避管控,监管难度较大。这种“看得见的禁止、看不见的纵容”,让法规的约束力大打折扣,也让违规商家有了可乘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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