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,《规定》结合民法典、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,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、建窑、建坟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,以及约定买卖、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。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,在确定财产返还、折价补偿、赔偿损失时,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,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,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。
实践中,部分行政机关因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、审查申请材料不严格、第三人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,导致当事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设并因此遭受损失,为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,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,《规定》明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综合考虑批准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等因素,依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。
网友评论更多
319金雁华s
禁渔第五年 亮出成绩单(美丽中国)
2026/06/04 推荐
9875赫连忠琪28
泰国总理:将与柬埔寨首相在东盟峰会期间会面
2026/06/03 推荐
623裘莉之bk
国铁集团:1至4月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8亿元 同比增长3.2%
2026/06/02 不推荐